首页 看点 资讯 财经 国内 国际 理财 股票 基金 互联网金融 科技 IT 数码 家居 汽车 旅游 生活 图片

首页
你现在的位置:

海南:提供虚假证明规避限购者五年内不得购房

2018-04-02 16:36:04    来源:    作者:   编辑:hnnew013

记者从海南省住建厅获悉,海南将严格执行限购“新政”,对提供虚假证明、规避限购政策购买住房的个人,一经发现,撤销其购房合同网签备案,5年内不得在海南省购房。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3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对违规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消网签备案资格,并限制企业和法人代表在海南省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对违规销售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撤销备案,5年内禁止在海南省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同时,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超出备案价格、擅自提价的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采取不予发放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表等行政管理措施。

对利用各种虚假宣传和不实信息炒作,扰乱房地产市场的,由房管(住建)、国土、物价、工商、税务、银监、网信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及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天津企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天津企业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天津企业网的书面许可, 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天津企业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 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天津企业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 必需取得天津企业网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天津企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天津企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 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图片欣赏
频道推荐
热文推荐
最近更新